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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中华法系--从文明传承到全球治理的法治新路

浏览: 时间:2025-10-15 分类:沃邦原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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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中华法系--从文明传承到全球治理的法治新路

 作者:徐志坚律师 

 前言 

在当今世界的法治图谱中,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二分格局长期占据主导地位。作为大陆法系的重要成员,中国在移植借鉴域外制度的同时,始终保持着对本土法治传统的深刻记忆。当“一带一路”倡议跨越亚欧非大陆,当中国企业带着资本与技术走向全球市场,当AI时代的新型法律问题不断涌现,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:是否存在一种可能——在扎根自身文明根基的基础上,融合世界法治精华,回应时代发展需求,构建代表世界先进文明、具有中国风格的中华法系?这不仅是对历史传统的创造性转化,更是面向未来的制度性创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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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历史维度:中华法系的文明基因与当代启示 

回望历史长河,中华法系曾是世界法治文明的重要分支。从《唐律疏议》确立“德礼为政教之本,刑罚为政教之用”的礼法合治传统,到明清律例中体现的“情法两尽”司法智慧;从“息讼止争”的调解文化,到“天理国法人情”相统一的裁判理念,中华法系形成了独特的价值体系与制度逻辑。其核心特征可概括为: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法律精神、以和谐秩序为目标的治理追求、以实质正义为导向的裁判思维、以多元解纷为手段的社会控制机制。

这些历史积淀绝非过时的“古董”,而是蕴含着解决现代问题的智慧密码。例如,传统“无讼”理念与当代“诉源治理”改革不谋而合,通过强化基层调解、行业协商等方式化解矛盾,既能降低司法成本,又能修复社会关系;“慎刑恤罚”思想与现代刑法的人道主义原则相互呼应,在轻罪治理、社区矫正等领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;“官民共治”的传统治理模式,则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文化支撑。这些跨越千年的法治基因,正是构建中华法系最深厚的土壤。


 二、现实基础:多元融合的制度实践与创新动能 

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,本就是一部开放包容的融合史。自清末修律以来,我们从大陆法系引入成文法体系,建立起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;改革开放后,又积极借鉴英美法系的司法审查、程序正义等制度经验,完善行政诉讼、民事诉讼规则;加入WTO后,更深度对接国际经贸规则,在知识产权保护、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实现与国际接轨。这种“兼收并蓄”的立法实践,使中国法律既保持了大陆法系的体系化优势,又吸收了英美法系的实用主义精髓。

更重要的是,中国在应对新型挑战中展现出强大的制度创新能力。面对数字经济、AI时代带来的数据权属、算法伦理等问题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率先构建“发展与安全并重”的治理框架;针对平台经济垄断乱象,反垄断法修订引入“轴辐协议”、“掐尖并购”等新型规制工具;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,“生态红线”、“按日计罚”等制度设计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。这些立足国情、回应需求的制度创新,既是中华法系现代转型的生动实践,也为构建新型法系积累了丰富素材。


 三、全球视野:服务“一带一路”的法治需求与战略价值 

当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,法治必须成为全球治理的“硬支撑”。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涉及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,投资项目遍布全球,中国海外资产规模超过8万亿美元。然而,现有国际法治体系长期由西方主导,英美法系的判例逻辑与大陆法系的成文传统之间存在天然隔阂,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相对不足。在此背景下,构建中华法系不仅是文化自信的体现,更是维护国家利益的现实需要。

中华法系的独特优势在于其“和合共生”的价值导向。与强调对抗性诉讼的英美法系相比,我们更注重通过调解、仲裁等多元方式化解争端;与偏重形式理性的大陆法系相比,我们更能兼顾实质公平与社会效果。例如,在海外投资保护中,可推广“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”,将中国传统的“和为贵”理念融入投资条约谈判,建立兼具效率与公正的争端解决中心;在跨境执法合作中,可借鉴“德主刑辅”的治理智慧,推动构建以预防为主、惩治为辅的国际合规体系;在数字治理领域,可发挥“整体性思维”优势,制定兼顾技术发展与伦理约束的全球数字规则。


 四、路径探索:构建中华法系的实践方向

构建中华法系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协同推进:

其一,夯实理论根基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髓,提炼“礼法合治”、“德法共治”等理念的现代内涵,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话语体系,改变“言必称希腊”、“法必引西方”的研究范式。

其二,完善制度体系。在保持成文法体系稳定性的基础上,适度吸收判例制度的灵活性,通过指导性案例、典型案例指导司法实践;在新兴领域(如人工智能、基因编辑)加强立法前瞻性,填补“法律空白”。

其三,创新治理模式。创建“专家带领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”的多元解纷机制;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,培养既懂中国法律又通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。

其四,参与全球治理。通过“一带一路”法治合作论坛、国际商事法庭等平台,推动中国规则转化为国际规则;积极参与联合国、WTO等国际组织改革,提升我国在全球法治中的话语权。


 结语:让法治文明之光照亮复兴之路

从张骞出使西域到郑和下西洋,从丝绸之路到“一带一路”,中华文明始终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拥抱世界。构建中华法系,不是要另起炉灶,更不是搞制度对抗,而是要在尊重人类法治文明共同价值的基础上,为全球提供更多制度选择。当我们的法律既能守护“家国天下”的传统情怀,又能回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治理需求;既能维护国家主权与发展利益,又能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,中华法系必将成为人类法治文明百花园中一朵绚丽的奇葩,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,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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尾部


文稿 | 沃邦宣传办
编辑 | 沃邦宣传办

审核 | 徐志坚